通知公告
關于加強廉租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新聞材料
發(fā)布單位:北大荒建設集團 文章來源:北大荒建設集團 [ 2010-05-05 16:47:00] 您是第 2045 位訪客
關于加強廉租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新聞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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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 www.mohurd.gov.cn 2010年05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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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5日
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新聞辦公室
近日,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民政部、財政部聯合印發(fā)了《關于加強廉租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?!锻ㄖ丰槍Σ糠值胤搅庾》抗芾碇谐霈F的房源閑置、出借,日常管理和維修養(yǎng)護資金不落實,準入退出管理機制不完善、日常監(jiān)管和服務不到位等問題,做出了有關規(guī)定。
——嚴格建設和準入管理。新建廉租住房堅持集中建設和在經濟適用住房、商品住房、棚戶區(qū)改造項目中配建相結合,以配建為主。要求優(yōu)化廉租住房戶型設計,努力做到功能齊全、布局合理、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和經濟適用。要求新建廉租住房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、公共設施較為齊全的區(qū)域,同步做好小區(qū)內外市政配套設施建設,方便低收入家庭生活、就業(yè)、就醫(yī)和子女入學。市、縣人民政府要落實《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明確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收入和資產申報義務,抓緊建立住房保障、公安(車輛和戶籍管理)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(社會保險)、房地產、金融、工商、稅務、住房公積金等部門和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,著力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審核工作的準確性。
——強化租賃管理和服務。住房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廉租住房產權人的權利和義務,要加強廉租住房合同管理,明確承租對象的權利和義務,載明租金水平、租賃期限、轉借或轉租的處罰以及其他違反使用規(guī)定的責任等事項。對正在享受實物配租廉租住房或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,再購買其他住房的,應當辦理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手續(xù)。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,應根據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信息,比對申請登記人家庭成員是否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信息。
——切實加強監(jiān)督管理?!锻ㄖ窂娬{,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是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,市、縣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責任主體。對騙取廉租住房保障、惡意欠租、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,違規(guī)轉租、出借、調換和轉讓廉租住房等行為,市、縣住房保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(guī)定或合同約定嚴肅處理,直至收回廉租住房,并取消該家庭在一定時間內再次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資格?!锻ㄖ愤€要求充分發(fā)揮社會監(jiān)督作用,暢通投訴舉報渠道。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廉租住房建設、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徇私舞弊的,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;涉嫌犯罪的,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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